发布时间:2025-02-01 10:11:35
1. 土地承包政策的稳定实施,始于2003年3月1日的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。
2. 第一轮土地承包始于1978年,期限为15年,至1993年结束。
3. 第二轮土地承包在1993年之后开始,期限为30年,直至2023年。
4. 个别地区由于承包启动时间不同,第二轮土地承包可能至2027年结束。
5. 第三轮土地承包在2023年或之后开始,期限再次延长至30年,预计至2053年结束。
6.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第二十条,耕地、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为三十年、三十年至五十年、三十年至七十年。特殊林木的承包期可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。